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臧僖伯諫觀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魯隱公五年(西元前718年)

故事:

魯隱公五年春天(西元前718),國君要去魯國邊境的棠地觀賞漁民捕魚。大夫臧僖伯勸諫國君說:「凡是不能拿來當國家大慶典的用品、或是不可以做武器軍備的材料,國君就不要去理會它。因為國君要做人民的模範,將人民引導成有規矩、有法度的生活。勸導人民做正當的事情就是有規矩;收取的材料都是對國家民生有益的就是有法度。國君做事如果沒規矩、沒法度,就叫亂政;常常做亂政的事,國家就要敗了。

古時候國君春天打獵叫做蒐(ㄙㄡ)、夏天打獵叫做苗、秋天打獵叫做獮(ㄒㄧㄢˇ)、冬天打獵叫做狩,都是利用農事空閒時,進行軍事的演練。每三年一次國家部隊大規模演習,回來後要鼓舞士氣,宴飲以犒賞將士,檢查並補充軍備,讓旗幟號令更鮮明、清楚的規定官兵關係、階級更明白、長幼相互助,都是為了改良缺失、提振軍威的。

如果鳥獸的肉不能拿來做祭祀用,或皮革、齒牙、骨角、羽毛不能用作廟堂的祭祀器具的,那麼國君就不去射獵牠,這是自古流傳的規矩。至於山林川澤中的物產、製造民生器具的材料,都是賤役的工作,官員們的職責,不是國君該做的事。」

隱公說:「我是要去巡視邊地。」不顧大夫的勸諫,還是去了棠地,觀賞漁夫們用漁具補魚。臧僖伯以生病為由,沒有跟從。

       春秋記載說:「隱公在棠地陳列漁具。」這是在說隱公的行為不合禮法,而且棠地離國都太遠,國君不該為了自己快樂而去。

本文:

隱公五年春,公將如棠觀魚者,臧僖伯諫曰:「凡物不足以講大事,其材不足以備器用,則君不舉焉。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,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,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。不軌不物,謂之亂政。亂政亟行,所以敗也。故春蒐、夏苖、秋獮、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歸而飲至,以數軍實、昭文章、明貴賤、辨等列、順少長、習威儀也。鳥獸之肉,不登於俎;皮革齒牙、骨角毛羽,不登於器,則公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川澤之實,器用之資,皁隸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」

公曰:「吾將略地焉。」遂往。陳魚而觀之,僖伯稱疾不從。

書曰:「公矢魚于棠。」非禮也,且言遠地也。

 

博議:

     進諫國君的方法,讓國君恐懼不如讓國君相信我的話;讓國君相信我的話不如讓國君喜歡我的話。用會發生禍害來警惕國君,是為了讓國君畏懼;講道理讓國君明白,是為了讓國君相信;要讓國君對道理真正的體悟在心中,這才是讓國君喜歡的方法。

禍害雖然可以使人君畏懼,然而遇到驕慢的國君就沒有用了;道理固然可以使人君相信,然而遇到昏庸愚蠢的國君也沒用了。

臧僖伯勸隱公,一開始用「不符合行為規範就是亂政,時常亂政國家就會敗亡」的禍害,來使隱公畏懼;再講治兵的道理讓隱公明白什麼是該做與不該做的,講得夠詳細深切了,國君應該會畏懼、明白,可是還是阻止不了隱公棠地觀漁的車駕,應該是沒有讓國君體悟於心中吧!

隱公的心,已經沉溺在觀賞捕漁的樂趣中,雖然有很明顯的禍害,他也會看不見的;就算有最妙的道理,他也沒能相信。臧僖伯沒有開導隱公的心,只要奪取隱公的快樂,這是個缺失啊!如果能將體悟天道的寶貴與樂趣來換取觀賞捕魚的樂趣,讓隱公的心中怡然自得,頭面四肢、全身毛孔都流暢著對道的喜悅,這時,那些聲色犬馬、珠玉鑽石都會像瓦礫破布一樣不值,就算你邀他去看天池的鯤魚、龍門的大鯉魚,他都沒興趣,何況是小小棠地的魚。

大致來說,一個喜歡遊樂的國君,聽了可畏懼的諫言就停止的,只是「不敢做」而不是知道「不該做」;聽了人講道理的諫言就停止的,只是知道「不該做」而不是知道「不值得做」,只有心中開悟的國君,才能夠知道這是「不值得做」。一個開悟的國君,就算你勸他去做無益的遊樂,他也不願做,何況是用勸諫的呢?

    --譯自 宋朝呂祖謙 東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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